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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准则》和《条例》

时间:2016年06月02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胡玉君点击:

61,党委中心组2016年第三次集体学习(扩大)会在教学主楼会议厅召开。党委中心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纪检监察处全体人员,各院系辅导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董广芝主持。

董广芝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黑龙江考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王宪魁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的意见和感受。

与会人员还共同观看了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视频。

观看完视频后,董广芝就如何学习和遵守《准则》和《条例》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讲学习,全校党员干部要将《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牢筑思想防线,坚持遵守“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各院系党总支书记要结合“两学一做”对全体党员宣讲《准则》和《条例》。二要重执行,全体党员干部要将《准则》和《条例》作为标尺,外化于行,规范用权,约束自己,行动上先于一般党员,标准上高于一般党员,要求上严于一般党员。三要担主责,将《准则》和《条例》体现于“绩”。将全面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纳入主责清单,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与推进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大任务”“四个突破”实现应用型大学内涵转型发展相结合,努力做信仰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四是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要将《准则》和《条例》作为依据,加大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对广大党员干部发挥警示作用,要运用好法规的尺子,做到“抓早、抓好”,在严明的纪律中关怀爱护党员干部。

董广芝指出《准则》和《条例》是我们共产党人脚前的灯,路上的光,心中的镜,行为的火炬,她号召全体党员认真学好用好《准则》和《条例》,在“两学一做”的过程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记者 战美洁 董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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